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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讨厌元首。——《偷书贼》
我们是否有讲话的权力?这是个很大的话题。
语言,不止是一种声音,它包罗万象,是一种无比强大的力量。“言论自由”这种说法,到处都可以听到,但至今我们仍在争论这句话的含义。
何谓“自由”?
自由只能是相对的,不可能是绝对的。美国,这个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家之一,也要谨慎的处理“诽谤罪”。“诽谤”与“言论自由”的界限在哪里?
“我讨厌元首。”这句话如果在纳粹时代的德国讲出来,是要死人的。正如文革时期的一句“我讨厌毛泽东”一样。但是现在的美国,你可以公开的讲“我讨厌奥巴马”或者“我讨厌共和党”。
在今天的中国大陆,你能不能大喊一声:我讨厌共产党!我讨厌习近平!
“言论自由”的界限,在于“意见表达”和“事实指控”。如果你表达的是自己的“想法”,那么就应该受到绝对的保护。如果你是在阐述“事实”,那么将冒着“诽谤罪”的风险。简单来说,就是“是这样”和“我认为怎样”的区别。
但是说起来容易,执行起来几乎是死结。例如说,共产党是历史上最荒谬的执政党,这句话根本无法证实,也无法证伪。
如果在大陆的媒体里公开谈论毛泽东、共产党、六四、法轮功……甚至公安,都属于禁忌词。应该这样限制言论自由吗?我也不知道,我只知道,我希望尽量少受限制。我只是想在我想说的时候,可以痛快的说我讨厌元首,而不会遭到迫害。